中 国 木 兰 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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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中国木兰拳创立十八周年庆典活动2006年底在沪隆重举行
中国木兰拳创立十八周年庆典活动2006年底在沪隆重举行。世界各国各地区七十多家单位和相关组织发来贺电,中国木兰拳国际艺术中心主席李钢先生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同时,由上海市精神文明办公室为指导单位和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领导担任编委会主任的“东方文明”杂志,用两个整版刊登了“中国木兰拳风采十八年”的庆典回顾文章。

☆警惕假冒者
警惕有假冒者利用某打着“上海大世界”旗号的私人服务网站搞误导宣传,中国木兰拳总部发表严正声明……。

☆中国木兰拳最新套路
中国木兰拳最新套路“木兰神韵”等有望在年内与广大木兰拳健身爱好者见面。中国木兰拳创立者李钢先生领导创编的“四大系列三十八个规范套路”将按计划分批出台,请大家静候佳音!

☆“庆回归十周年第三届中国木兰拳国际精英交流大赛”隆重举行
在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驻港联络处港岛工作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木兰拳国际艺术中心与香港东区各界和中国香港特区木兰拳世界联合会等联合,于2007年7月在港举办“庆回归十周年第三届中国木兰拳国际精英交流大赛”,世界各国各地区及内地各省市的木兰拳健身爱好者汇聚一堂。弘扬中华武术文化,体现爱国爱港之心,展示中国木兰风采,详情请见国际交流大赛栏目。

☆印尼中国木兰拳国家总部和新加坡中国木兰拳艺术学院于2006年先后成立,中国木兰拳国际艺术中心主席李钢先生带领一批国际高级教练亲临并发电祝贺.

☆看一个自命“凤凰”和为“抢夺”而纠缠不休者的“庐山真面目”详见本网站:揭刘法勇的“历史真相”的真相……

☆关于开展迎『奥运』 优秀教练员、辅导员及“中国木兰拳事业发展突出贡献者”荣誉称号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国木兰拳从创立到2006年底,已走过了整整十八周年的历程。从最原始的民间小流派转型过来的木兰拳老前辈,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木兰拳后来居上者,以及全力支持中国木兰拳事业的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和广大木兰拳健身爱好者,他(她)们都应该被视为中国木兰拳发展的建功立业者。
为更好地表彰先进和传承她们的美德,中国木兰拳总部将在本次“庆回归十周年第三届中国木兰拳国际精英交流大赛”结束之后,马上转入迎奥运优秀教练员、辅导员及“中国木兰拳事业发展突出贡献者”荣誉称号评选活动中去,并将在明年奥运会前后适当时间,举行隆重的荣誉证书颁发仪式。同时还要把其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载入《中国木兰拳最新套路之二》教学指导书中。 本次评选活动,是在中国木兰拳新一轮大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宣传先进和学习先进的一项重要举措。评选的基本条件为: 一、 个人从事木兰拳健身活动时间超过10年,并坚持锻炼和不断进取。 二、 积极带头参加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体现中国木兰拳风采),包括在各类交流比赛和表演中曾获系列奖项。 三、 带动一大批健身爱好者习练中国木兰拳或木兰拳国家规定套路,并从中培养出相当数量的业务骨干(有实名数据为证)。 四、 在木兰拳健身活动过程中,有较典型的事例或先进事迹;并注重武德,坚决反对分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 个人在当地木兰健身爱好者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并具有相关组织支持的评选推荐意见。 特此通知 (评选咨询电话:021-28237927 13122805412) 中国木兰拳国际艺术中心宣传处 2007年6月28日

★ 重要信息 ★
前些年,中国木兰拳总部为普及推广工作更加规范化,曾发放过一批代表早期技术水平的大世界木兰拳教练证和辅导员证。但随着中国木兰拳与国际接轨和不断自我完善,原有证件已完成其历史使命。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和体现中国木兰拳最新技术水平,中国木兰拳总部将重新颁发“中国木兰拳国际艺术中心国际星级执教证书”,凡希望成为中国木兰拳技术骨干,且在业务方面有所建树者,均可领取申报表。原持有大世界木兰拳教练员、辅导员证者,可直接以证换证;如需晋级的,应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和经相应组织核准后方可办理。本信息重要,请广大中国木兰拳健身爱好者相互转告。 (中国木兰拳总部网址查询:www.china-magnolia.comwww.96502.com(搜索中国木兰拳)) 中国木兰拳国际艺术中心培训处 2007年6月28日

迎奥运“中国木兰拳风采”精品展演
国际交流系列活动(暨创建20周年庆典) 为体现广大木兰拳健身爱好者“爱我中华”和与奥运同行的心愿,在中国木兰拳国际艺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由江苏省江阴市体育局、文化局的大力支持下,由江苏省江阴市木兰拳协会、上海市百合花艺术团、中国大世界武术竞技研究院等,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迎奥运“中国木兰拳风采”精品展演暨创建20周年庆典活动,于2008年4月30日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之时,在江阴市大剧院隆重举行。来自各地近400名木兰精英展示了她(他)们以中国木兰拳套路为主线的精彩艺术作品,一千多名观众在现场欣赏了这台精彩纷呈的节目,全场气氛热烈高涨。泰国、印尼、加拿大等国的参展代表更是连连叫好。 本次活动同时进行了迎奥运“中国木兰拳事业发展突出贡献者”及优秀教练员的评选活动,海内外60名杰出人物获此殊荣。

☆2009年李钢先生应邀与台湾方面联合主轴,赴台举办了意义深远的台湾新竹“中国武术交流暨中国木兰拳国际展赏评奖大赛”,使中国木兰拳的旗帜第一次以国际大赛的形式插上祖国宝岛。2010年李钢先生又应邀与江苏省淮安市体育局、体育总会合作,联合主办了由近千名运动员参加的友好城市“庆世博中国木兰拳精英荟萃邀请大赛”;此次活动与中国木兰拳最新套路推广和参观上海世博会结合在一起,盛况空前。2011年该中心又一次与中国香港特区木兰拳世界联合会、印尼中国木兰拳总部、新加坡木兰拳武术协会等单位合作,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成功举办了“第十届中国木兰拳暨民族传统文化国际交流大赛”,赢得了“地球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揭刘法勇所谓“历史真相”的真相

A.一九八八年下半年间,原上海大世界游乐中心治安保卫科长李钢先生在邀请上海武术活动家徐道明先生和武术名家胡洪先生进行“桃园三结义”的基础上,经与副科长王永康先生精心策划后,打报告给上级主管机关团市委,率先成立了群众性业余活动机构“中国大世界武术竞技交流中心”。同时,李钢先生还创意策划把“中国木兰拳”五个字组合起来,确立为健身拳种新名称。一九八九年,李钢先生又根据自己的创意再次打报告给团市委,并在当时的上海大世界总经理李海民先生及团市委分管书记(现任上海市市长助理)张学兵先生和当时的团市委书记(现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黄跃金先生的直接支持下,宣告成立了 “中国木兰拳大世界总会”。已故民间木兰拳创始人杨文娣的大弟子王倩娥和其师妹应美凤及一批武林中人和新闻界朋友都参加了成立大会。而此时根本就没有刘法勇其人,所以刘法勇对这段历史没有发言权。

B.一九九0年后,由于在中国木兰拳发展方向上的分岐,导致应女士带了一批骨干逐步与“中国木兰拳大世界总会”脱勾。为了迅速打造“中国木兰拳”的全新品牌,李钢先生一面创意构思了中国木兰拳十二个基本套路的框架,一面发动对木兰拳原有的徒手拳套路进行重新汇编,并得到了包括上海武术院在内的各方面的支持,同时签订了一份汇编约定书,该约定书特别强调要提升尚处于萌芽状态的民间木兰拳层次,但不束缚其他木兰拳流派的发展。可当时的实际情况客观上已经出现与应式木兰拳流派之间的矛盾,从而引发出新的木兰拳流派之争。


  由于“中国木兰拳”发起创立者李钢先生始终坚持“百花齐放”的方针和“为广大健身爱好者服务”的宗旨。故在初期阶段的对外宣传中,比较多地借用了“中国木兰拳大世界总会”(后又借用了“上海大世界木兰拳艺术院”)名义,强调中国木兰拳姓“公”,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并作为流派争斗的一种策略,既表达了支持该项目的上海大世界游乐中心姓“公”,又便于号召和团结广大拳友积极参加该项健身活动,同时也为大世界这个具有特殊历史价值的“窗口单位”增添群众文化色彩和相应的社会效益。但所有这一切丝毫不影响李钢先生作为中国木兰拳系列规范套路的创意主体和著作权人的身份和历史地位。因为“创意”出自于李钢先生的大脑,创编套路又是在李钢先生亲自领导下集体参与和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为了实事求是评定在中国木兰拳套路具体创编过程中参与者们的不同历史功绩,尤其为防止别有用心者企图趁上海大世界处于临时歇业之机把集体参与创编的套路占为已有,李钢先生二年前就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国木兰拳风采》画册中,专门用文字的形式把中国木兰拳套路创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写得清清楚楚。


C.杨启祥总经理(兼上海市青年宫主任)到任后,通过体制改革建立了上海大世界(集团)公司,李钢先生被任命为上海市青年艺术人才中心主任(属上海大世界集团内部相对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并对该中心实行责任包干。为了巩固中国木兰拳发展的成果,李钢先生又提议拍摄世界上第一部中国木兰拳科教电影,得到杨启祥总经理的全力支持。在拍摄过程中,李钢先生以技术指导的身份配合导演做了全方位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把自己创意的中国木兰拳十二个基本套路的框架通过电影展现出来。中国木兰拳的一批老前辈和权威骨干都相继出现在电影银幕之中,但就是没有刘法勇其人。因此,刘法勇对这段历史也没有发言权。


D.一九九二年,由于应式流派先向社团管理局注册成立了上海市木兰拳协会。所以李钢先生只好于一九九三年初向市教委申报,注册成立了社会力量办学性质的“上海大世界木兰拳艺术院”,李钢先生也是在向教委申报注册中出任院长一职的(而不是大世界任命)。由于办学需要,艺术院向社会聘请了一批业余兼职教师(包括音乐、舞蹈、武术、木兰拳等),刘法勇等人就属这一类情况。但为了发挥其作为男性骨干的作用,同时也希望他协助开展中国木兰拳的业余创编活动,李钢先生才以个人和组织的双重名义聘请他为肋手兼艺术院教务长(有聘请协议为证)。

  刘法勇口口声声说李钢先生只是行政领导,他在“历史真相”中写道:“为了中国木兰拳的完整和系列化,十多年来李钢作为行政领导经常约我策划商讨套路创编之事,常工作到深更半夜。正因为是为组织服务,我们这些教师才会任劳任怨,不计报酬,不图名利,默默无闻地工作”。这段话写得何等好啊!因为他总算反映出了情况经过真实的一面。然而刘法勇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把其中的概念全给搞混了。首先他从来就不是上海大世界的在职员工,所以李钢先生与他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行政领导关系,上海大世界(集团)公司对他的那个“教务长”更是不予认可;因为所有的关系只建立在李钢先生与他的聘请协议书上。因此,当他作为李钢先生以院长身份聘请的业余兼职教师(教务长)而为艺术院授深时,他才可能得到一份由艺术院按教委相应规定发给的授课费;而当他作为李钢先生以中国木兰拳创立者和主编的个人身份聘请的助手来协助创编套路时,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原因是上海大世界作为单位从未安排过这样的工作,所以不可能发给他工资或加班费。

  李钢先生牵头领导的该项业余创编活动,本身只是一种社会志愿者行为。如果刘非要把这些理解为为组织服务,那也不算错。因为李钢先生和由他创建的上海大世界木兰拳艺术院的宗旨是完全统一的,那就是“为全民健身运动和广大中国木兰拳健身爱好者服务”。李钢先生从来也没有要求任何什么人来为他个人服务;更不会说国家武术院颁发给大世界木兰拳艺术院的荣誉证书是给哪个个人的。只有心中有“鬼”的人,才会如此抬高自己而生怕被他人“沾光”。可刘也不好好想想,如果没有李钢先生的“搭台”,哪有他去北京全国班教学的资格?从刘法勇“历史真相”的表白中不难看出,他所唱的 “中国木兰拳应归属大世界组织”的高调其实是假;而“贼喊捉贼”、想把由李钢先生领导集体参与创编的中国木兰拳套路占为已有是真。


E.前面已经提到李钢先生与刘法勇只是一种聘请和被聘请的业余合作关系,是以签订(或口头约定)的协议为基础的。那么李钢先生以往是怎样对待刘法勇的呢:1、众所周知中国木兰拳完全是在李钢先生创意的框架下形成的,在上海和全国各地有许许多多的优秀人才都可以成为中国木兰拳的形象代表和权威示范人,可李钢先生还是把机会给了在拳艺上并不理想的刘法勇。通过李钢先生重点栽培和在套路演练中对他的精心指导,加上多年的宣传和包装(当然也包括其个人的努力),使刘从一个上海滩的无名之辈成为一个在海内外中国木兰拳圈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木兰拳高级教师(他自称为“专家”)。


2、李钢先生在任何场合和任何活动中(包括出版的教科书和录像、碟片等),对刘法勇参与中国木兰拳早期套路的创编及其他应有的历史功绩都给予鸣谢和作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在组织层面上给他确立权威形象和多种荣誉;并多次免费提供他去北京、云南、缅甸、香港、木兰围场等地参与活动。


3、虽然在聘请协议中明确规定刘法勇参与创编和担当助手是“志愿尽义务”的。但作为一种答谢,李钢先生曾无数次地自己掏钱在饭店请刘吃饭和“吃夜宵”;同时还在刘参加碟片示范和配音之后,尽可能地拿出钱来给刘作为津贴;另外还在刘原单位退休后的一段时间内,从社会筹集的经费中每月给刘相应的项目参与津贴等等。可以这样说一句,在参与大世界木兰拳业余活动的人群中,刘法勇属“待遇”最高的一个。虽然这种“待遇”十分有限,但李钢先生在艰难的业余创编活动中已尽到了自己的最大努力。


4、刘法勇退休前在原单位曾遇到过技术职称晋升的竞争,李钢先生亲自为他出具了配合《中国木兰拳》一书部分内容编写的证明,从而使其在技术职称晋升中获得成功。此外,刘曾几度负伤或身体欠佳,李钢先生也亲自登门前去看望等等。


F.可刘法勇在“历史真相”中却写出了这样一段狂妄之言:“李钢通过向我们求教、旁观以及自己的钻研,是学会了一些木兰拳的皮毛。现在他口口声声说《中国木兰拳》是他创编的,请问谁见到过他演练过整套木兰拳套路呢?这只能蒙骗一些不明真相的木兰拳爱好者。假的终是假的,麻雀变不成凤凰”。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经深入了解,中国木兰拳前期套路虽然有许多人参与协助,但从创意构思到名称、框架、拳谱、音乐、表现形式和动作设计定位等,都由李钢先生亲自把握审定。如果不是李钢先生的安排和抬举,刘法勇可能至今还只是在上海公园里混个“三脚毛”。一些知情拳友说的好:“刘某人如真的有能耐,为何当初不自立门户呢?”

   李钢先生谦虚好学,博采众长,大胆创新,刻苦钻研,所以才会有超越自我的发挥,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中国木兰拳发展的一系列成果。但从来没有人听李钢先生把中国木兰拳说成都是自己个人创编的;倒是有不少人听刘法勇到处宣扬说中国木兰拳套路都是他编的,而且把他根本没参与过的套路也说成是他编的;甚至还在有关碟片资料中,划了一张伪造篡改表格来为自己“抢夺”中国木兰拳套路作舆论宣传。


  刘法勇在上述语言中把李钢先生比喻成“麻雀”,而把他自己比喻成“凤凰”。对此,李钢先生则坦然一笑后表示:“中国木兰拳在武林百花园中本来就只是朵小花或一棵小草,所以能当“麻雀”已知足也!因为麻雀虽小,五脏聚全。它能成群结队地在大自然中顽强地生存、拼博、飞翔……。”为了全民健身和人人健康,李钢先生号召广大木兰拳健身爱好者都要发扬这种“麻雀精神”。反过来再看看刘法勇自命“凤凰”究竟又是什么德性呢?

  一:“过河拆桥”、“落井下石”。事实证明,2003年9月28日李钢先生还在大世界集团分管领导的委托下,代表组织向参加大世界各类协会、机构的骨干成员发出重要管理通知(此文件同时抄报团市委统战部和市青联秘书处);2005年底以前李钢先生还依据与大世界集团分管领导的口头协议,代表原有组织机构开展木兰拳大型培训及其他相关培训等活动,所有收入都出具大世界或市青年宫发票,并进入大世界财务收入账目(证据具全)。李钢先生还义务协助各社团、机构的年检工作及大世界集团分管领导要求临时配合的其他相关工作等等,可以说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在歇业期间的先锋模范作用。而人所共知“中国大世界武术竞技交流中心”是由团市委批准建立的,“上海大世界木兰艺术院”是在教委注册成立的,现在居然冒出一个刘法勇来宣布撤消李钢先生的原有职务。真不知其究竟代表的是哪一级组织?代表是哪一种身份?请把上级批准机关的撤职文件或宣布撤职的会议记录拿出来看看?如果拿不出,那就是刘在对李钢先生的恶意中伤和“人格谋杀”。如果真有这么回事,那为什么李钢先生本人不知道呢?难道共产党的干部政策有不一样的吗?还是什么地方有“黑势力”在把持??

  二:刘法勇为了体现由他个人“创编”,而不惜在与中国木兰拳总部脱勾后,擅自盗用李钢先生早就确立并在十多年前就向社会公布的中国木兰拳第七路“芙蓉出水”名称来拍摄拂尘套路的冒牌碟片。然而就是这套被刘称为“个人创编”的冒牌套路,经深入一了解,原来还是由原上海体育学院武术系高材生、国际武术项目比赛冠军陈波及其同学(女友)包秋微小姐帮助创编的。刘为掩盖真相和“贪天之功为已有”,居然在拍摄碟片时把他们俩双双都排挤了。为了正本清源,李钢先生只好在正宗国际标准版中国木兰拳第七路“芙蓉出水”拂尘套路出版时,加上“精品”两字以示区别。

  三:无论是当年推荐刘法勇参加大世界木兰拳活动的沈老师,还是在北京亲自教会他木兰拳国家规定套路的马老师、王老师,以及后来者居上的许多中国木兰拳国际高级教练们都对他的拳艺没有长进感到失望。因为刘法勇打了那么多年的木兰拳套路,但身上的,“老毛病”却依旧未改……。而刘却还好意思扬言:“有谁见过他(指李先生)演练过完整的木兰拳套路?”对此,我们倒要反问刘一句:如果一个军事指挥员没有直接打枪、开炮,而是通过军事地图指挥作战的,难道就不是“军事家”了吗?!其实,李钢先生创编武扇套路时就多次在大世界办公室公开演示过,在刘法勇根本还不会打该套路时,郑士杰老师就已在大世界办公室,把李钢先生演练的整套动作拍摄了下来。李钢先生在亲自带教在大学任教的小马老师后,又把该套路的录像样带提供给刘法勇学练,并在听取学员意见作少量内容压缩修定后,安排刘与小马老师拍摄正式出版碟片。想不到这位刘“凤凰”先生,在现场连拍六遍每次都打错,引起围观群众一阵阵哄笑(大家在下面议论说:这位“老法师”看来已经不中用了),结果刘脸色煞白,满头挂汗地“败下阵”来。李钢先生看他样子有点可怜,问他是否休息一下再拍一次,他直摇脑袋不敢再拍。可是当他与中国木兰拳总部脱勾之后,却为了挽回那张“凤凰”老脸,又做出了侵犯李钢先生著作权的违规举动,擅自到外地将武扇套路重拍碟片,并篡改了中国木兰拳原定的方向定位,和构划了“意在抢夺”的伪造表格。这对广大中国木兰拳健身爱好者来说无疑是再次受到欺骗和愚弄!

  四:由于在社会上发现有各种形式的对中国木兰拳的侵权(包括盗版或侵犯等著作权),李钢先生为了更有力地对外“打官司”,同时也表示对原曾协助过套路创编的刘法勇等人的尊重,便以知识产权代表的身份请他们签名支持。可想不到的是刘等人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反常态地予以拒绝,还鼓动她人把已签了名的申明索要回去。李钢先生此时才真正看清了刘的“野心”和企图日后“抢夺”中国木兰拳的“庐山真面目。”

  五:铁的事实已经证明刘法勇不是中国木兰拳的元老,而是后来才受聘于中国木兰拳创立者李钢先生的助手之一。可他在十多年过去之后,却为了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居然在一夜之间便把自己打扮成了“中国木兰拳主创人”,并做出了非正当“竞争”的一连串事情。既然刘提出在网上亮证据,那就请先把他的所谓“副教授”的职称证书亮相给大家看看,如果拿不出那就是“假冒”;如果用别的什么证书来顶替,那就是“挂羊头”卖“狗肉”。


G.为了把中国木兰拳的发展引向更高层面并与国际接轨,李钢先生早在二年前就在原上海大世界木兰拳艺术院基础上,通过国际性注册建立了“中国木兰拳国际艺术中心”。并于2005年举办了影响广泛的“第二届中国木兰风采(VCD)国际交流大赛”和与外单位联合举办“庆澳门回归五周年全国青少年武术、才艺邀请大赛”;2006年又在“五一”黄金周期间,与上海武术院联手,参与协办了由中国武术协会主办、上海市体育总会承办的“第八届上海国际武术博览会木兰拳专场比赛;同年11月与六家单位合作,又在上海书城举办了场面异常火爆的中国木兰拳国际标准版碟片和《中国木兰拳最新套路》首发仪式;同年12月下旬还在沪隆重举办了“中国木兰拳创立十八周年”庆典活动。2007年2月在派队参加“上海市市民健身交流大会”比赛中,又“开门红”荣获两项第一名;本中心年内还将在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驻港联络处港岛工作部的大力支持下,在港举办“庆回归十周年第三届中国木兰拳国际精英交流大赛”等等。中国木兰拳国际艺术中心作为中国木兰拳事业发展的最高指挥部,将一如继往地引领广大木兰拳健身爱好者去攀登世界健身运动的“高峰”。


  综上所述,中国木兰拳永远是属于中华民族的,属于世界上一切热爱她的人们!假如刘法勇真的是“凤凰”而不是“乌鸦”,完全可以向其它老师学习去创立“标新立异”的新项目,如果一味地跟在别人后面搞“假冒”和为“抢夺”而纠缠不休,那是这辈子再也不会有出息了!真诚希望刘法勇先生摆正“位子”,好自为之!!

中国木兰拳国际艺术中心共公关系处
200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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